关于宁安昕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7909030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13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黑1084执保30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查封宁安昕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坐落于宁安市江南乡四方村的供电设备,设备编号进线柜、设备型号KYN28A-12、设备名称高压开关柜一台,设备编号出线柜、设备型号KYN28A-12、设备名称高压开关柜一台,设备编号PT柜、设备型号KYN28A-12一台、设备名称高压开关柜,设备编号信号箱、设备型号JXF、设备名称中央信号箱一台,设备编号ZLP、设备型号DZDW、设备名称直流屏一台,设备编号D01、设备型号GGD、设备名称低压开关柜一台,设备编号D02、设备型号GGD、设备名称低压开关柜一台,设备编号D03、设备型号GGD、设备名称低压开关柜一台,设备编号D04、设备型号GGD、设备名称低压开关柜一台,设备型号S11-M-800/10.5KV.UK%=4.5、设备名称变压器一台,设备型号S11-M-2000/10.5KV.UK%=6、设备名称变压器一台,设备编号计量装置一台,设备名称金具设备一台,共计13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7月8日起至2026年7月8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