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永龙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4601427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16日收到的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川0108执保427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限额83,969元,查封被申请人成都市永龙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机器设备,共计29台(具体详见附件“保全动产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两年(查封起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3日),查封期间不得转让、买卖或设立其他物权。
查封由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保全动产财产清单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