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鸡西北方制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06023-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6月6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营执字第93-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鸡西北方制钢有限公司所有的五处设备(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二、继续查封期限二年。查封期间,不得买卖、出租、抵押、转让、变更等。继续查封期限(2023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4日)。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清单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