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霸州市宏升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990644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6月4日收到的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冀1081民初44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查封被告霸州市宏升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动产担保登记证明编号:12524986001499032536)。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6月4日至2028年6月3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