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易隆米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5705031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3日收到的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1122执恢3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查封盘锦易隆米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大米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详见清单)。

二、查封自2026年3月26日开始到2028年3月25日为止,查封期限为二年。

查封由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