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安县天华密度板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1106013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月19日收到的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冀10执保133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文安县天华密度板有限公司名下动产(抵押登记编号:10711996001279148624)所有权。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3年1月18日起至2025年1月17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中编号为10711996001279148624的登记证明为补录登记,该笔补录登记中记载的原市场监管部门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13102019003027。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