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齐哈尔江源重型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4109003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9日收到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黑02执35号之七”《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齐齐哈尔江源重型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所有的6套机器设备(炼铁高炉、原料大线、白灰窑、回转窑各一套、机加设备两套),自备铁路专用线二条。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限自2024年2月28日起至2026年2月27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登记书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