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丰南区董各庄国泰机械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7902051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12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冀0207执保5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查封唐山市丰南区董各庄国泰机械厂区内地上建筑物进行查封,具体为:门口东边四间办公室、西边两大间办公室及二层彩钢房、院内15吨天车一台、5吨天车一台、库房两间(包含里面的配件)、500㎡厂房一间、厂房里有10吨天车一台、5吨天车一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9月9日起至2026年9月8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