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路安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9103000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0月10日收到的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7执恢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沈阳路安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浑南西路155号不动产内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明细)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3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6日。
查封由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明细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