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阳市陶盛建筑陶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27日收到的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鄂0625执恢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襄阳市陶盛建筑陶瓷有限公司所有的抵押在申请执行人湖北融汇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名下13台(套)机械设备(动产抵押登记编号:南工商押登字【2013】第045号)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5月5日至2024年5月5日)。
查封由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登记书
注:编号为南工商押登字【2013】第045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