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旺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17日收到的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502执字第2641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聊城旺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的SL-CFRTP800型纤维增强聚乙烯管道生产线设备一套。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