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普临镍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7402589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9月6日收到的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882民初58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查封存放在辽宁普临镍业有限公司院内的所有转炉泥,查封期间不允许使用、出卖、转让、抵押、毁损。
二、查封期间:2年,2023年8月23日-2025年8月22日。
查封由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