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宏冶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6312043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9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冀0202执4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唐山宏冶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变压器、配电箱、电容柜、深井潜水泵、供水压力罐、作业井污水管线、光纤电缆、交换机、摄像头、喷砂设备、搅拌设备、喷漆设备、地磅、起重机八台。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3月6日起至2026年3月5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