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鲁圣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3806025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7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1执255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鲁圣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登记在日岚工商抵登字(2018)第37号及其变更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工程机器设备4台。

二、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鲁圣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登记在日岚工商抵登字(2018)第58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机器设备53台(套)。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3月5日至2027年3月4日。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日岚工商抵登字(2018)第37号、日岚工商抵登字(2018)第58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