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鸿亦机械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4413065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14日收到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0523执恢650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鸿亦机械有限公司在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5)0237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279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300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0242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0122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53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314号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3月15日起至2027年3月1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5)0237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279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300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0242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0122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53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314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