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津县兴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23日收到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591执9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利津县兴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利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抵押登记的动产,动产抵押登记证书编号:37052020026925(详见附件)。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2022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17 日。查封期间,未经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办理抵押、过户、变更登记等处分的行为。
查封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动产抵押登记证书编号为37052020026925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