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溆浦县黄金水电站(普通合伙)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9206535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2日收到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沪0115民初6535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溆浦县黄金水电站(普通合伙)的下列登记抵押物:水轮机3台、水轮发电机3台、交流励磁机3台、变压器2台、综合保护柜3台、电缆(机组到变压器)1组、输电线路3KM、压力管道1根,抵押物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两丫坪镇黄金村,动产抵押登记编号:43122019001663。

二、继续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日。

查封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4312201900166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