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龙东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170406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6月21日收到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渝01执614号之九”《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黄龙东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陕西省黄龙县界头庙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机器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从2023年6月21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止)。

查封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