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0704030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1月24日收到的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豫0105民初303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名下豫发改价管[2012]951号收费权,以4202万元为限。

二、以上冻结期限为三年,从2022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1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