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县恒兴果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8705032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18日收到的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陕0628民初3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查封被告富县恒兴果汁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详见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三)机器设备)。

二、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5月14日起至2025年5月13日),在查封期间届满或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另行通知提前解除查封前,上述机器设备不能进行变更登记。

查封由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三)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