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石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25日收到的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3执保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沈阳石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曾用名:沈阳石油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座落于辽中近海经济区海南大街的机器设备及储罐(详见查封机器设备、储罐清单)。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2年6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机器设备、储罐清单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