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菱花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0501010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21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08执恢102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菱花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登记证明编号为10530021001256459724,抵押财产价值为127230000元的设备一宗。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止。

三、查封期间不得为其办理买卖、转让、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