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恒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1606021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12日收到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2执保21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大连恒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立的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号码为231022200001820210301866444126,已被质押)。
二、冻结期限三年,自2022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9日止。
三、冻结期间,不得对被冻结的汇票支付、背书等有碍执行的行为。
查封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担保登记证明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