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9002158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30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黑01执1587号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卸油泵2套、柴油发电机1组、地泵1台、大油罐16座、油罐10个、油罐5个、输油管道9627米、铁路专用线3000米、管道油泵3台、储油罐12台、输油管道2033米、离压器1台。
二、续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11月10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