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纵目科技(湖州)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0710006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6月13日收到的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浙0591财保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纵目科技(湖州)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型号为TX2i+TX2+SX2的ASM精密贴片设备SIPLACE设备共三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3月27日始至2027年3月26日止。查封期间对查封财产不得办理抵押、转让、出租等,不得设定其他权利负担。
查封由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