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鑫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0617066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6月20日收到的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川1126执保66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查封四川鑫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综合风选机一套(设备型号:GX-140、生产日期:2025年8月、出厂编号:L202503026-04),以164,000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两年。

二、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查封四川鑫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滚筒筛分设备一套(设备型号:Φ2500-8000、生产日期:2025年8月、出厂编号:L202503026-03),以164,000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两年。

三、查封期限从2026年6月16日起至2028年6月16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