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攸铭皓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0103853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16日收到的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冀0104执85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查封属于被执行人东莞攸铭皓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抵押权人为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动产登记证明编号:18740424002297974348】。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6年11月14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