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城市昌晟铜铅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7710140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5月10日收到的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682执140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轮候查封凤城市昌晟铜铅矿业有限公司所有的设施、设备(详见查封财产清单,设备情况以井下实际情况为准)。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4月8日至2028年4月7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