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 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1406252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6月17日收到的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吉0102执25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四平市循环经济区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公司院内的36个储油罐(每个10000立方米)和4个储油罐(每个500立方米)。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22032020005662号。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6月13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止)。

查封由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登记书

注:编号为22032020005662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