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莒县恒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9905005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14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122执恢58号之十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莒县恒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在该公司院内的3.2米磨机一台(规格型号:内径*长度ϕ3.2*13m、主电机功率:1600kw)、辊磨机一台(规格型号:内径*长度ϕ3.4*3.5m、主电机功率:2500kw)。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限自2024年11月14日起至2026年11月13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