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鲁茂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2905659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1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102执65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鲁茂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镀锌生产线机器设备一宗,低压配电器5台、电缆10990米、高压配电柜7台,纯水设备3台,磁弹性测力仪2台,工控机7台,开卷胶机1台,焊机1台,纠偏控制1台,退火炉1台、退火炉温控1台、锌锅1台、光整机1台、控矫机1台、转向堤1台,生产线控制系统1台、气刀系统1台,减速机1台,传动电机1台,气体保护站1台、锌锅设备1台,机加工设备1台,设备平台1台,变压站1台,单梁桥式起重机10吨1台、双梁桥式起重机10吨1台、双梁桥式起重机16吨1台、双梁桥式起重机20吨1台、双梁桥式起重机25吨1台、变压器4台。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止。
原查封案号:(2020)鲁0102财保2768号。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