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淘米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7802330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2日收到的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0686民初330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济南淘米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4962号济南融创文旅城融创乐园泉城之光摩天轮及周边站房、办公室等附属设施、设备。

二、查封期为二年,自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9月29日止,查封期间,不得买卖、过户、抵押、毁损、租赁或其他形式的转让,不得设定其他权利负担。

查封由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