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凯威永利联合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3207137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12日收到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津0116执1137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天津凯威永利联合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名下3367台/套设备(津滨动登字2014第0044号)。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1日。

查封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津滨动登字2014第0044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