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新立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9609054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8日收到的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1104执54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盘锦新立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名下机械设备(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18122551002223163624,附表)。
二、查封期限二年,期限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5日止。
三、查封期间停止办理上述动产的买卖、过户、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