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1908013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8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16执恢1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16执430号执行裁定书查封的被执行人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登记编号为37052019002306、37052019019098、东港经工商抵登字(2018)第0008号、东港经工商抵登字(2018)第0011号、东港经工商抵登字(2018)第0012号项下动产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注:编号为37052019002306、37052019019098、东港经工商抵登字(2018)第0008号、东港经工商抵登字(2018)第0011号、东港经工商抵登字(2018)第0012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