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润峰电力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23日收到的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2执1388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润峰电力有限公司抵押的登记编号为37082019001171的机器设备,详见抵押设备清单共1页。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止。

三、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质押等手续,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查封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设备清单

注:编号为37082019001171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