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鑫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3108008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2月29日收到的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内06执恢81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执行担保人内蒙古鑫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达拉特旗三垧梁工业园区内机器设备和厂房(详见附件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限从2024年2月29日至2026年2月28日。
查封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