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重型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1903275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11日收到的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冀0209执275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继续扣押被执行人唐山重型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0公里东厂区冶金分厂和输送分厂的14部天车设备、数控龙门铣床(型号XK2312D/4)1台、卧式铣镗床(型号TKP6511B)2台、卧式铣镗床(型号TKP6513)1台、数控双柱式车床(型号CK5235)1台、数控双柱式车床(型号CK5250)1台。

二、继续扣押期限二年,自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6年12月9日止。

查封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