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绿林酒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1414001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1月10日收到的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鄂0882财保10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湖北绿林酒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企业勾调车间5-6#罐、露天库8#罐、露天库100T2号、3号、4号、5号罐、露天库50T1号罐共计八个罐的基酒(动产担保初始登记证明编号:17410534002127024624,动产担保变更登记证明编号:17410534002127054699)。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3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4日止);查封期间,不予办理上述动产的转让、变更、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