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岗市金元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6116004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8日收到的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黑04执49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鹤岗市金元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绞车、皮带架子、洗煤设备一套等设备进行查封。
二、动产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2026年8月14日止)。
查封由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