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通泰冷藏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0410021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14日收到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0523执恢2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东营通泰冷藏有限公司名下的广工商抵登字[2014]0138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屠宰设备、制冷设备、炼油设备。
二、以上设备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6月4日起至2026年6月3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4]013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