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陵市溶海富硒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6705066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481执保66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乐陵市溶海富硒食品有限公司所有存放在该公司的速冻玉米(糯玉米)3002.72吨,查封期间暂由被保全人乐陵市溶海富硒食品有限公司保管,查封期间被保全人如需出售,须给申请保全人同意,且将出售货款提存至乐陵市人民法院15788101040021564账户中。
二、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乐陵市溶海富硒食品有限公司所有存放在该公司的速冻玉米(糯玉米)2437.28吨,查封期间暂由被保全人乐陵市溶海富硒食品有限公司保管,查封期间被保全人如需出售,须给申请保全人同意,且将出售货款提存至乐陵市人民法院15788101040021564账户中。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9月09日至2024年9月08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