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宁市亿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0109005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10日收到的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黑1086执恢5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东宁市亿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所有的铲车两辆(机械型号均为:柳工CLG835H轮式装载机)。
二、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东宁市亿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所有的蘑菇灭菌器4台(机械型号均为:YGQ-83.5)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限:2024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17日。
查封由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