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131705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2日收到的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川1024执恢5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界镇2#5万发电机组(编号为2021年渝六字第1061715-4号抵押合同项下)。

二、续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11月16日起至2027年11月15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