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7302022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28日收到的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川1024执恢223号之九”《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四川省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等59项动产(清单见附表)。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2024年4月26日至2026年4月25日。
查封由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