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正县喜龙米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7101328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25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黑01执32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方正县喜龙米业有限公司名下95套机器设备(详见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4月17日起到2026年4月16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表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