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湘泉建陶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7401007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2日收到的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521执恢7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本溪湘泉建陶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本溪县泉水腰堡其院内的顶车机、真空泵、窑炉引风机、排风机等全部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4年9月29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