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鸿顺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4110654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11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冀02执65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唐山鸿顺建材有限公司3.3米矿粉立磨一台、4.2米水泥磨一台、3.2米水泥磨一台、烘干炉一台、磅房200T地磅一台。

二、查封期限自2022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0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