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3905149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20日收到的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681执14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林某某(身份证号:21**************72)所有的存放于东港市椅圈镇椅山村(原椅山小学)的板栗包装传送设备1套、草莓包装传送设备2套、地牛2台、封口机3台、案板5个。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7月11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