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中盛源粮食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18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辽0124执14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查封沈阳中盛源粮食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辽宁省法库县冯贝堡乡团山子村被执行人院内的粮食烘干塔设备一套,变压器一台,地秤一台,输送机两台,粮仓三座,烘干塔锅炉一套。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6月9日起至2024年6月8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说明: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1月15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2019)辽0124执14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将原协助执行通知书案号“(2019)辽0124执1428号”更正为“(2019)辽0124执1482号”。

2022年7月